Information security / 資訊安全政策

鑑於資訊安全乃維繫各項服務安全運作之基礎,為確保新人類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本公司)具備共識落實資訊安全的使命,特訂定資訊安全政策(以下簡稱本政策),做為本公司資訊安全管理制度(以下簡稱ISMS)的最高指導原則。期望所有員工都能充分理解、切實執行並持續維護本政策,共同實現資訊系統業務流程持續營運的目標。


- 資安政策實施原則 -

本公司訂定政策與施行措施,需考量下列項目:

  • 確保本政策適合組織營運目的
  • 所需配置之人員、預算、設備技術與程序表單。
  • 活動或事項負責人員。
  • 活動或事項預計完成時間。
  • 管理目標是否達成之評估方式。
  • 適用的相關要求(如法規)之合規性。

組織與權責:

為確保資訊安全管理系統能有效運作,應明定資訊安全組織及權責,以推動及維持各類管理、執行與查核等工作之進行。

  • 本公司成立資訊安全組織統籌資訊安全事項推動。
  • 管理階層應積極參與及支持資訊安全管理制度,並授權資訊安全組織透過適當的標準和程序以實施本政策。
  • 本公司全體人員、委外服務廠商與訪客等皆應遵守相關安全管理程序以維護本政策。
  • 本公司全體人員及委外服務供應商均有責任透過適當通報機制,通報資訊安全事件或弱點。
  • 任何危及資訊安全之行為,將視情節輕重追究其民事、刑事及行政責任或依本公司之相關規定進行議處。

資訊安全管理制度:

依據ISO/IEC 27001指導規範之『規劃(Plan)—執行(Do)—查核(Check)—持續改善(Act)』循環模式,以週而復始、循序漸進的精神, 確保資訊安全之有效性及持續性,避免因人為疏失、蓄意或天然災害等因素,導致資料不當使用、洩漏、竄改、破壞等情事發生, 對本公司帶來各種可能之風險及危害。以達到持續改善資訊安全管理制度的目標,管理內容依據「MS-01-02_資訊安全手冊」之相關規定辦理。

AI人工智慧應用管理制度:

為確保本公司於導入或員工使用人工智慧(AI)技術時,符合資訊安全管理體系之要求並降低相關風險,特訂定以下原則:

  • 本公司採用任何AI系統、模型或服務前,應進行資訊安全與隱私風險評估,並納入既有之風險管理流程。
  • 禁止於未經授權之AI工具或應用中輸入、上傳或分享公司內部機密資料、個人資料或客戶資訊。
  • AI相關工具與模型之使用,須經資訊安全管理委員會審查與核准後方可導入。
  • 若AI系統之輸出結果涉及決策、對外溝通或公開資訊,應經人工審核與驗證,以確保其準確性與合規性。
  • 管理階層應定期檢討AI治理相關政策與實施成效,並視技術或法規變動進行修訂。
  • 全體員工應接受AI使用安全與倫理教育訓練,確保了解相關責任與遵循事項。
  • 帳號與權限管理應依據「MS-03-06_存取控制作業規範」辦理。
  • AI系統使用紀錄(帳號、使用時間、操作內容)應完整保存,保存規定依據「MS-03-02_作業安全作業規範」辦理。

目標:

本公司資訊安全目標為確保核心系統管理業務(意即ISO 27001驗證範圍內活動)之機密性(Confidentiality)、完整性(Integrity)、可用性(Availability)與法遵性(Compliance)。並依各階層與職能定義及量測資訊安全績效之量化指標,以確認ISMS實施狀況及是否達成以下資訊安全目標:

【守護數據,鞏固系統】
【資訊安全,人人有責】
【快速應對,持續改進】
【識別風險,確保合規】

- 資安政策審查 -

  • 本政策經「資安管理委員會」核定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
  • 本政策應每年至少審查乙次,以反映本公司資訊安全需求、政府法令法規、外在網路環境變化、技術及資訊業務等最新發展現況及關注方之關注議題, 以確保本公司資訊安全管理制度之運作並維持營運和提供適當服務。
  • 本政策如遇重大改變時應立即審查,以確保其適當性與有效性。必要時應告知相關單位及委外廠商,以利共同遵守。

- 資安政策發布實施 -

本政策經「資安管理委員會」核准後於公告日施行,並以適當方式(例:書面、電子檔、網站公告或其他方式)告知利害關係人,如:本公司所屬職員、供應商、稽核人員、與本公司連線作業之有關機關(構)、委外廠商,修正時亦同。

公告日期:2025/11/10